煤质报告数据处理中,数值修约和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
煤质分析报告的数据处理中,数值修约和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以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为主要依据,同时需结合GB/T 483-2007《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等行业基础标准的要求。
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是通过省略原数值的最后若干位数字,调整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使最后所得到的值最接近原数值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约分。修约间隔是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修约间隔的数值一经确定,修约值即为该数值的整数倍。例如,指定修约间隔为0.1,修约值应在0.1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指定修约间隔为100,修约值应在100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百”数位。
煤质分析中,数值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单双法,也称奇进偶舍法,其规则如下:
1.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时,则舍去,即保留的各位数字不变。
2.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时,则进一,即保留的末位数字加1。
3.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等于5,且其后有非零数字时,则进一,即保留的末位数字加1。
4.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等于5,且其后无数字或全部为零时,若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则进一,若为偶数包括0则舍去。
5.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不得连续进行多次修约,应根据所拟舍弃数字中左边第一个数字的大小,按上述规定一次修约出结果。
报出规则:在具体实施中,有时测试部门将获得数值按指定的修约数位多一位或几位报出,而后由其他部门判定。报出数值最右的非零数字为5时,应在数值右上角加上+或-或不加符号,分别表明已进行过舍、进或未舍未进。
极限数值
极限数值是指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定考核的以数量形式给出且符合该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指标数值范围的界限值,在煤质报告中用的相对较少。
煤质标准中,极限数值的表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给出上限,例如煤中灰分Ad不大于某一数值;
2.给出下限,例如发热量Qnet,ar不小于某一数值;
3.同时给出上限和下限,例如挥发分Vdaf应在某一区间范围内。
各种纯度和限度数值,包括上限和下限两个数值本身及中间数值,其最后一位数字都是有效位。
极限数值比较有两种方法,全数值比较法和修约值比较法。
全数值比较法是将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不经修约处理,直接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只要测定值超出极限数值规定的范围,均判定为不合格。修约值比较法是将测定值或其计算值按规定的修约间隔修约至与极限数值相同的位数后,再与极限数值作比较。超出修约后的极限数值范围时,判定为不合格。
当有关文件对极限数值无特殊规定时,均应使用全数值比较法。如规定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应在标准中加以说明。一旦确定采用哪种比较方法,不得随意改动。采用修约值比较法时,当测试或计算精度允许,应先将获得的数值按指定的修约位数多一位或几位报出,然后按修约程序修约至规定的位数。
煤质报告中的特别要求
煤质分析和报告还应执行GB/T 483-2007《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煤炭分析试验相关的术语及定义、符号、分析试验煤样、测定、结果表述、结果换算、方法精密度和试验记录等内容,适用于各种煤炭分析试验方法标准、文件、书刊、教材和手册。
测定次数与结果处理:除特别要求外,每项分析试验对同一煤样进行两次重复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如不超过重复性限r,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否则进行第三次测定。如三次测定值的极差小于等于1.2r,取三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如极差大于1.2r,需进行第四次测定,依此类推。
具体项目的修约要求: 煤质报告中的各项指标有各自的修约规定,详细内容可参考煤质分析报告审核该注意哪些事项?
煤质报告的编写相关编写
煤质分析报告时,涉及数值修约和极限数值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修约规则。煤质分析报告的数据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单双”法,不得使用简单的四舍五入法。所有数据的修约应严格执行一次修约到位的原则,禁止连续修约。
2.统一修约间隔。各项指标的数据修约间隔应根据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确定,同一指标在不同报告中应保持一致。
3.注明判定方法。报告中对极限数值的判定,应注明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还是修约值比较法。如相关标准未明确规定的,默认使用全数值比较法。
4.规范报出格式。当报出数值最右的非零数字为5时,应按要求在数值右上角加注+或-符号,以表明修约方向。
5.报告内容完整性。煤质分析报告应包含样品信息、检测项目、测定结果、方法标准、精密度要求等内容,并注明所依据的标准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