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化验中煤炭标准物质的选择、使用和核查
标准物质是校准仪器、验证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和保证检测结果溯源性的参照物。它的选择、使用和核查,关系到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性。
如何正确选择标物?
溯源性:煤炭标准物质必须选用有证标准物质,以便确定特性量值和测量不确定度,并可追溯到国际单位或公认的计量基准。
与待测样品的匹配性:煤质分析包括工业分析、全硫、发热量、元素分析等多种指标,所选标物的煤化程度、煤种和含量水平,应与待测样品接近。校准量热仪时,苯甲酸标准物质可以满足热值溯源,但要检查煤的发热量测定全过程,还是使用煤基标准物质,因为煤的燃烧特性、灰渣形成等与苯甲酸不同。
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标物证书给出扩展不确定度应满足实验室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即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小于等于检测方法重复性限或允许差的1/3-1/2。
最小取样量:煤炭标物多数为粉末状,证书上会标注保证均匀性的最小取样量,称取时不得低于该量,否则会因颗粒偏析导致量值超差。同时要注意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如何规范使用标准物质?
煤炭标物开瓶前,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使用前,应先将瓶子轻轻晃动,使其混合均匀,也不能猛烈振荡,以免因密度差异造成不同粒度颗粒分层。取样勺保持清洁干燥,取样时多点取样,保证代表性。称样量满足最小取样量。煤粉末易吸湿,因此使用场所应控制湿度,开瓶后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标物测定必须与待测样品完全同步,即使用同一方法、仪器条件和实验人员,不得对标样做优化处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90%的煤标样特性值以干基或空干基给出的,使用前注意按基态处理数据,除非证书说明否则不可随意烘干标样。
标样开瓶后,不宜长期存放,并做好开瓶日期记录。不能将倒出的标样再装回原瓶,以免交叉污染。
标物期间核查要点
期间核查主要目的是确认标物特性值是否维持在允许范围内。实验室应制定核查计划,覆盖每种在用的煤标准物质。核查周期需考虑标物使用频繁程度、储存环境稳定性及标样本身特性。未开封的标物一年核查一次,已开封的每3个月或每批样品前核查一次,雨季时缩短核查周期。
核查方法是使用同一标物,按日常检测程序测定,将测定均值与证书认定值比较。判定时,使用En值法:
若En≤1,为满意;En>1,表明标准物质本身已经变质,要么是实验室的测量系统(仪器、操作、环境等)出现了问题,需要立即排查原因。也可采用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或质控图的方式监控,用留样再测观察长期趋势。
核查过程中,需要注意,测定次数应足够多,一般至少做两次平行测定,计算均值。如果核查结果显示标样特性量值发生了趋势性单向漂移,即便单次En值未超限,也应考虑标准物质已开始失效,及时更换新标物。
所有核查记录要完整保存,包括核查日期、环境温湿度、核查人员、所用仪器、测定原始数据、计算方法以及结论。出现不合格时,需追溯该期间使用此标样所做的一切检测结果,评估影响并采取纠正措施。

